遵义医科大学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5号)要求、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教体艺〔2014〕3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决定于10月26日开始对大三和大四的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一、测试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10月15日-12月10日。
补测时间:5月10日-5月20日。
(二)测试地点
南区体育场体质健康测试室(主席台对面看台下)。
(三)测试项目
1、身高;2、体重;3、肺活量;4、坐位体前屈;5、立定跳远;6、50米跑;7、800米跑(女);8、1000米跑(男);9、一分钟仰卧起坐(女);10、引体向上(男)。
二、测试方式
(一)随堂测试
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学生采取大学体育课随堂测试的方式,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3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班人数,利用2周的课堂时间进行测试。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参加集中测试。
(二)集中测试
大学三年级、大学四年级和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根据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安排的时间,利用课余时间集中测试。
(三)免测、缓测和补测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教务网上提交申请,辅导员签字盖章,附医疗单位证明,经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核准后方可免测,并进行存档,免测申请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1月15日。
因外出学习、考试时间冲突、高烧、腹泻等急性疾病,体力尚未恢复以及处于生理期的女生,不能按时参加测试,需填写《遵义医科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调整时间申请表》(附表1),并严格按照调整后时间参加测试,不得私自延期参加。对于因骨折、肌肉拉伤等情况,短期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同学,需在填写《遵义医科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缓测申请表》(附表2),并于下一年度的5月份统一进行补测。调整和缓测时间表均送到新蒲校区南区体育场218房间,门口的文件栏内。
学生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进行分数的换算,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本学年准许一次补测,仍不合格者,按实际测试成绩上报。
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进行测试,严禁舞弊。
(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和补测的学生,按未参加测试处理。
(三)参测学生应诚实守信,严禁在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等,一经发现,该项目成绩按0分计,并根据《遵义医科大学考试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四)参测学生应自觉遵守测试秩序,保持测试场所卫生,服从测试人员管理;对测试工作人员的测试过程、测试结果存在疑惑的,可向遵义医科大学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反映。
(五)所有学生都需要填写《遵义医科大学学生体质测试安全告知书》(附件3),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上交给任课教师,大三和大四的同学由班级负责人交给测试工作人员,确认后才能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缓测、调整时间、免测学生需在表中填写备注并上交缓测申请表、免测申请表和医院证明。
(六)肺活量测试吹嘴在入校后,统一发放一个,学生自行保存,丢失自行购买。
五、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学校予以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测试,并给予警告处分:
1.不服从测试教师指令;
2.测试过程中大声喧哗打闹或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无效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测试,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在800米和1000米项目测试中少跑或者恶意推挤他人的;
2.发生扰乱测试管理秩序行为的;
3.在坐位体前屈项目测试中手指脱离测试面板的;
4.仰卧起坐项目测试中协助测试者测试的。
5.身高体重项目测试中踮脚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测试,并给予记过处分:
1.故意损坏测试设施设备的;
2.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测试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测试,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威胁、侮辱、扭打、诽谤、诬陷测试教师和测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2.向测试教师和测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组织作弊的或者有偿代测的;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4年10月21日